●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有大约40亿人使用中草药治疗,中药的国际化潜力巨大。目前,全球有124个国家的170多家公司、40多个团体致力于中草药的研制与开发。
●世界制药企业正在把触角伸向中国,已有来自10个国家的40个植物药品种在中国注册成功,而中国却无一例植物药品种在海外正式注册。
据说,他基本上是一名工作狂,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把企业做大做强,把现代中药发扬光大。20多年的坚守,不仅使他成为一名出色的企业家,更成为中药行业发展的旗手。
在刚刚结束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上,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的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带去了精心准备的8份建议,其中每组数据、每个观点,都渗透着对我国中药行业的焦虑。
我省是医药大省,在振兴健康产业的大背景下,中医药将是未来的支柱产业之
一。因此,我们特意整理刊发李振江这些对于行业的观察和思考,希望能够对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有所裨益。
目前,我国中药工业总产值达到2500多亿元,占医药行业总产值的30%,且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中药出口到150多个国家和地区。
然而,与此对照却是另一组数据:我国中药出口额仅占世界中药市场的5%左右,大部分是原料和半成品出口,供韩、日、美、德等国加工为附加值较高的成品药,高价返销我国,垄断了国际市场约90%的份额。
中国的中药产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进入门槛低,企业多、小、散,缺乏竞争力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中成药生产企业886家,既生产化学药又生产中成药的2030家,生产中药饮片的1194家,共4110家。2008年中药工业收入1972亿元,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占67%,没有一家企业占到
10%以上的市场份额。
前10名企业相加仅占整个
中成药市场的23.7%。
中药行业多年存在的企业多、小、散状况改变不大,产业集中度不高,超过10亿元产值的企业都寥若晨星,导致创新不足、低水平重复、产品质量难以保证。
目前世界植物药市场年销售额超过200亿美元,并以每年10%至20%的速度递增。日韩、欧美占据国际中药市场90%的份额,而作为中药大国的中国,空有世界第一的产能和中药材,却在国际市场没有地位,仅占其中5%左右的份额。
建议相关部门站在发展壮大民族产业的高度,通过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共同作用,提高行业准入门槛,提高集中度,加强对中药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打造中国中药企业航母,解决目前我国中药企业竞争力不强问题,光大中药国粹。
保护我们的中药材资源
在国际社会,包括中药在内的天然药物的需求日益扩大,天然药品占世界药品市场的份额已经达30%以上,国际市场对中药的需求也迅速扩大,增速远高于化学药品。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中药材年需求量约70万吨,其中出口达30万吨左右。
日本、韩国等国家采用我们的传统药方,加工成所谓的“汉方药”,其所用的中药材原料80%是从中国进口的。
随着中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大量中药材资源遭到掠夺性开采,野生资源日益减少,大量品种濒临灭绝,很多已经绝迹。过度采挖已经导致冬虫夏草、雪莲等中药材面临灭绝,野山参等名贵中药品种消失。同时,种植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管理粗放,质量不稳定。如果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未来我国可能面临无药材可用的窘境,使得中药这一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产业前景不容乐观。
应将中药材列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加强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严格控制中药材资源的开采量,对中药材和提取物出口进行严格限制,对稀缺品种禁止出口。同时,大力推行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对珍稀濒危品种、重点品种进行规范化、规模化种植,保证中药材的可持续供给,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企业疲于应付恶性竞争,无力提高质量标准
由于行业存在企业多、小、散的现状,企业没有资金投入技术进步和提升质量标准,造成药品的低水平仿制,不能有效地控制产品质量。同时,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制药企业还在执行1998年版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其标准和管理要求与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欧盟等先进的GMP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导致我国制药企业得不到国际认可,难以参与国际竞争,严重制约了行业发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6年启动了新版GMP的起草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新版GMP的起草。建议尽快颁布实施,从法规层面保障百姓的安全用药,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实现升级换代,在国际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
建立完备的医药行业诚信机制
医药企业诚信建设已经开展了5年左右时间,各级监管系统陆续出台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和措施,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全国首个医药诚信网。
但总体看,整个医药行业的诚信建设相对滞后,存在一些问题:组织管理不明确,缺乏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缺少信用管理服务中介机构及专业人才;体系建设不完善,在行业层面尚未制定出系统的、完整的诚信体系建设方案;标准权重不科学,奖惩措施不到位,宣传监督不充分。
因此,应加快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对企业诚信数据信息采集、体系运作、数据的查询、使用等都做出具体的规定。制定科学的医药行业诚信建设标准体系,加大质量诚信、价格诚信、营销诚信等在医药行业诚信建设中的指标权重,其中质量标准应该占全部标准权重的70%以上。
完善的企业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与舆论监督机制也很重要,让公众及时了解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状况,真正起到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