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商商标被抢注事件,9月18日将在北京以30万元起拍。冀商文化研究协会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冀商”商标地域性明显,不应获批,已经授权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申请撤销“冀商”商标。
在国家工商局官方网站——中国商标网上,记者查询到了“冀商”商标的申请人为山东的任女士,申请日期为2007年1月8日,专用权期限为201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6日,共10年。“冀商”的服务类别为金融类,包括银行、保险、资本投资、金融服务、信托等。
昨日,记者联系到了代理注册“冀商”商标的山东远见商标事务所主任李新峰。李新峰介绍,该商标是申请人任女士于2007年委托他们事务所注册的,花费注册费与代理费共2000元,今年2月份刚刚获批。据称,任女士注册这一商标的初衷是想开发利用。
河北省冀商文化研究协会昨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发表声明:对于“冀商”商标被抢注一事,该研究会表示强烈关注,并已全权委托河北信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军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有关部门撤销该注册商标。
该协会常务副会长赵耀华表示,“冀商”商标被山东人抢注了,居然还公开拍卖,这从感情上让河北人尤其是河北的商界人士接受不了。
赵耀华表示,“冀商”这一称谓,承载着浓厚的历史文化积淀,凝聚着无数河北人的深厚感情。在某种意义上,“冀商”已经成为了一种精神和商业服务的标识,代表着重信守诺、以文理商、以义取利的冀商文化内涵。“冀商”被抢注,极有可能被滥用,影响“冀商”的名誉和利益。比如说某个人或机构开了一个“冀商”担保公司或“冀商”银行,那人们肯定会认为这个担保公司或银行跟河北有关系,这样人们就被误导了。
相关组织对“冀商”商标申请撤销,是否会影响该商标在拍卖会上现身?
昨日,记者联系到该拍卖会总策划人、北京佳士凯国际拍卖公司负责人赵晓凯。赵晓凯表示,相关团体或组织对商标提出争议符合法律程序,但撤销商标的难度非常大,所以应该不会影响到拍卖的进行。
赵晓凯同时表示,该商标一推出他就觉得应该会引起社会讨论。“冀商”是河北的一种文化,作为拍卖公司,他们认为这个商标应该回到河北,“如果可以顺利拍卖的话,也应该由河北人拍走。如果不拍了,通过争议回到河北,那更圆满。”
专家观点
商标注册、保护意识需增强
河北省商标协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荣元认为,“冀商”商标被抢注在全国并非个案,此前“浙商”、“晋商”等商标都有过被抢注的遭遇。
“从法律意义上讲,商标抢注并不违法,反而有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李荣元说,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对其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
对于“冀商”商标遭抢注事件引发的连锁反应,李荣元认为,一方面表现出申请人很强的商标意识,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河北一些相关人士商标保护意识的滞后。因此,李荣元认为,河北应提高商标注册、保护和品牌培育意识,及时对相关品牌进行保护性注册,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冀商”商标拍卖有可能落空
“冀商”商标被抢注,到底有什么影响?赵耀华认为,影响就在眼前:宁夏的河北商会正在筹备建设宁夏“冀商”产业园区,被别人抢注以后,这个产业园区就不能叫“冀商”产业园区了。当然也不是完全不能用,只要肯花钱买。
对此,河北省品牌战略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武志辉认为,这一担忧大可不必,因为被注册的只是“冀商”商标,名称当中有“冀商”二字不存在侵权问题,只要不使用“冀商”商标就行了。冀商银行、冀商担保公司、冀商产业园区都可以,只要商标不用“冀商”二字就行。“冀商”并非全国驰名商标,并不影响一些机构的名称中使用“冀商”二字,所以他推断,这次“冀商”商标的拍卖极有可能会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