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侯凤梅,女,河北省吴桥县人,1958年1月17日出生,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二级律师,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执行委员、河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刑诉法研究会理事、河北省立法研究会理事、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教授、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河北省第十届人大代表。
侯凤梅律师1979年10月至1983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读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研究生班结业。1983年8月至1993年1月在河北省高级法院刑事第一审判庭从事审判工作,主办和协办案件数百件,曾多次荣获省直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多次获得省优秀律师、优秀党员、无私贡献奖等荣誉称号;2004年被省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2006年,侯凤梅律师光荣入选《中国杰出女性名典》丛书。鉴于侯凤梅律师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领域中的突出业绩和推动律师公益事业的积极努力,2006年5月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特殊贡献律师”的荣誉称号。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也被评为省直优秀律师事务所;在2003-2005三个年度的“AAA”律师事务所评定中均名列全省第一。2007年侯凤梅律师被河北省司法厅记二等功嘉奖。
奋力拼搏,掌握自己命运的女人
侯凤梅出生在河北省吴桥县一个农民家庭。高中毕业后务农期间,历任村团支书、民兵连长等,为改变所在村的面貌带头苦干,受到群众的赞扬,并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她在连续两年高考失利之后并不气馁,刻苦努力,终于摘取了1979年吴桥县高考文科第一名的桂冠。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学习法律。毕业后分配到河北省高级法院从事审判工作。
侯凤梅律师是一个不断创新、勇于开拓的人,1992年下半年,当她在省法院工作开展得正有声有色的时候,她的眼光又看准了律师这个行业,她对自己充满了自信,认为根据自己的性格特点锐意进取,永不言败!
精益求精不言放弃的女律师
在从事律师工作的过程中,她擅长办理知识产权业务、刑事诉讼等业务。曾主办或指导、协助其他律师办理过多起专利、商标、技术转让、著作权方面的业务;曾担任过“海尔集团与海信集团网络侵权案”、“石家庄某公司技术转让纠纷案”、“保定某公司专利纠纷案”、“河北日报报业集团医疗广告侵权案”的代理人;“省级干部姜某某玩忽职守、受贿案”、“杨某诉省二院丢肾案”等多起重大案件的辩护人、代理人。
担任过河北电视台、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河北省艺术中心、河北省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河北安惠招投标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及多家银行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尽职尽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经常被河北电视台、电台、河北法制日报、燕赵晚报等媒体邀请,以专家身份点评案例;河北电视台等对其进行过人物专访;香港《大公报》、《中国律师》等对其进行过报道。
注重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研究,在《中国律师》、《河北政法报》等报刊上发表过多篇文章;参加过多次全国律协、省律协组织的业务研讨、案件论证等活动;还组织、主持河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开展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司法界享有较高声誉。
侯凤梅律师是一个坦诚、开朗、热情的人,接触过她的人都会被她洋溢的活力所感染。许多遇到法律难题的人愁眉苦脸地来找她,通过她根据具体情况有理有据地一番分析,有理的看到了希望,明白了应通过什么途径去解决;没有道理的,也明白了自己错在何处,怎样做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通过她的讲解,有的当事人按侯律师指点的方法自己去解决,不再回来委托律师,但侯律师说,虽然这样收不到代理费,但当事人对你信任才来向你请教,这就是律师无形的社会价值,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侯律师在法院养成的严谨的工作作风,对她的律师工作有很大的帮助,对诉讼案件,开庭前必须吃透案情和已掌握的双方的证据,并尽量预测庭审中可能发生的变化,做到胸中有数。对案情较复杂而开庭时间急无法准备的案件,宁可放弃也决不能去胡乱应对,以免损害律师声誉。正因为这样的严格要求自己,不论多复杂的案件,开多长时间的庭,都能从容应对,至今未因准备不当而发生任何失误。充分的准备,加上她缜密的逻辑、敏捷的反映、雄辩的口才,使她在河北省司法界享有了“擅长诉讼”的名声,一些将和她在法庭上对阵的检察官、律师,都把她视为强劲的“对手”,不敢掉以轻心。有个仅有一名被告人的刑事案件,控方得知她是辩护人,竟派了六位检察官出庭作为公诉人,但开庭后因辩护人的无罪意见有理有据,控方不得不主动撤回了起诉。
热心公益,追求社会价值的法律人
侯凤梅律师是中华反家庭暴力网络成员,曾接受妇联组织的指派,为反抗家庭暴力而杀夫的刘栓霞提供法律援助,担任二审辩护人,她两次自费到邢台,会见被告人,调查取证,提出辩护意见,并多次和主办法官交换意见,以期能使刘栓霞获得从轻处理。又如藳城一名因手术后残疾被丈夫遗弃不管的女子索要抚养费的诉讼案件,侯凤梅律师自负差旅费调查取证、开庭,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当事人的母亲挽留律师吃饭被婉拒后,在元旦前精心包了数十个粽子专程送到律师事务所里来表达感激之情,当律师提出付其费时,其急得流着泪要跪下。律师们吃着甜甜的粽子,不仅感受着当事人真挚的情感,更享受着为群众提供援助所带来的成就感。侯凤梅律师还曾经以法律援助的方式参与过董俊会反抗家庭暴力杀人案、王连珍受虐离婚案、打工妹彭某被强奸案等多起妇女维权案件。在律师事务所内成立了“妇女维权免费咨询室”,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还热心地组织男律师积极参加主题为“承诺不实施家庭暴力”的“白丝带”活动。热心为妇联组织的法律咨询等提供支持,参与妇联与“福特基金会”的项目谈判,参与论证《河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等,为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在她的带动下,在本所的全体律师中形成了热心公益事业的良好风气。
奉献爱心不忘贫困百姓的现代人
侯凤梅律师作为职业女性,除了有男性所具有的豪爽和率直外,还具有女性所特有的细腻和体贴,她把母爱的天性释放在平凡的律师工作中,除主动向儿童基金会捐款外,常年资助多名贫困地区的女孩上学,几年来从未间断。巨鹿县一名女孩,父亲因妻子有外遇杀妻被判处无期徒刑,孩子只好跟着年迈的奶奶,生活困难,濒临失学。侯凤梅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不但为孩子的父亲提供法律援助,义务担任辩护人,还每年资助上千元让孩子上学,并且准备一直资助她到大学毕业。去年底,侯凤梅律师在报刊上了解到一个小女孩父母双亡、无人照料,干脆办理了收养手续,将这个孤女接到自己家中抚养。今年,侯凤梅律师从团省委、省希望工程办公室了解到,有一个衡水农村的贫困女孩靠课余时间养羊筹集学费上完中学,去年高考考了600多分因筹不到学费没有上大学,今年又考了近600分,已收到广州某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但每年数千元的学费使其又要与大学失之交臂。侯凤梅在没有见到这个女孩的情况下就当即决定资助其学费直至大学毕业;后来见面时又给这个女孩一些购置服装的费用。现在,这个女孩已经开始大学生活,并给侯凤梅写来一封情真意切的感谢信。侯凤梅作出上述这些善举时的前提条件是拒绝媒体或有关部门的报道或宣传,可见,完全是出于一种爱心,而非为了博取虚名。
侯凤梅律师在工作上很出色,家庭关系也处理得很好,了解她家情况的人,都称赞她还是个贤妻良母;得到她细心关照的公婆更是逢人便夸“好儿媳”。一个人事业、家庭都能兼顾而且都做得不错,她这样的情况是不多见的。
中华民族有着几千年优秀的文化传统美德,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应该是一个充满浓浓人情味的社会,而不应是弱肉强食、趋强欺弱的社会,几年来,侯凤梅律师还向社会捐赠及救助款,因其热心公益事业,被省司法厅授予“无私奉献”奖光荣称号。侯凤梅律师认为,作为律师,除了应该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良好的业务素质外,正义、良知以及对社会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尤为重要。斯出于民,斯养于民,民之疾苦为我之疾苦,民之欢乐为我之欢乐,这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律师。侯凤梅律师经常说,对你热爱的工作,不要把它当作一种职业、一种谋生的手段,而是要当作一种事业,一种无怨无悔、舍弃其他而毕生为之追求、奋斗的事业。其信奉的格言是,“有志者事竟成”!
奋斗着,追求着,快乐着……这,就是侯凤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