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公告规定,唐县大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唐县羊角乡、军城镇等18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唐县大枣栽培历史悠久,以“个大、核小、皮薄、肉厚”著称,大枣干枣含糖量高达60%至70%,还含有蛋白质、维生素以及钙、磷、铁等多种对人体有益的微量元素,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和药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