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石家庄行政审批局发布了《关于拟撤回河北建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度建筑业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核查不合格企业复查结果的通报》(2021-13)中的核查结果,河北建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建筑业企业整改复查结果为“不合格”。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现拟撤回河北建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19家建筑业企业资质,并予以公示。
公示期10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复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撤回并注销其不合格的建筑业企业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