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商务厅印发通知,要求商务系统迅速行动起来,加强疫情防控,保障市场供应。
健全防控预案。要结合春节期间人流偏大、易发生聚集的特点,进一步细化工作预案,强化部门协调,健全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制订防控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对营业场所、设施设备、一线员工、经营商品做好卫生防疫。要求商贸流通企业常备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和检测用品,从业人员做好佩戴口罩、手消毒等个人防护,控制最大入场人数,不得举办聚集性促销活动。
加强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农产品市场、餐饮、商超等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联合卫生健康等部门指导重点商贸行业疫情防控培训和应急演练。指导商贸流通企业通过网络、公告、通知等形式加强防控宣传,引导从业人员和顾客严格遵守防控规定。指导商场、超市采取错峰购物、疏解限流、结算限距、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措施。
引导线上消费。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实行春节期间“不打烊”模式,规范应用社区拼购,并推出多天套餐、无人售货机、无接触配送等生活必需品销售模式。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需要,督促电子商务企业及时建立员工健康台账,严格落实人员相关隔离规定,严禁“带病上岗”;严格落实入库商品、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交通工具定时消毒制度,记录每位配送人员配送清单、配送轨迹,并妥善保存备查。
做好重点防控。防控工作要聚焦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场所、展览场所等领域。督促指导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的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单位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做好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指导餐饮等服务企业保持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增加消毒频次。各地原则上不再举办展览展销等活动,中高风险地区不举办展览展销活动。特殊情况须举办展览展销活动的,要严格按最新要求和规定程序报批。出现病例的农贸(集贸)市场、商超、餐饮等商贸流通场所应立即停止营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迅速稳妥处置。
确保市场供应。加强米、面、油、肉、蛋、奶、菜、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及住宿餐饮行业监测。引导、组织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社区超市、便利店等营业场所尽早与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和生产基地、生产企业对接,指导商家提高补货、补架频次,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市场稳定。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赴省外采购蔬菜、水果等生活必需品。坚持生活必需品突发事件和市场供应异常情况即时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