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继续深化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坚持关口前移,强化企业复工复产帮扶指导。帮扶期间发现的污染防治隐患应建立问题清单,限期整改完成。整改期限内的问题,特别是近期集中复工复产期间出现的污染隐患,一般不作为违法问题处罚,防止以罚代改、以停代改等“一刀切”行为。
对于尚未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帮助其对生产环节、排污节点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测设备等开展全方位体检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指导企业推进整改落实,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于已复工复产的企业,坚持差别化管控,强化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手段,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实行抽查、抽检,合理安排执法频次,最大程度减少无谓干扰。同时,统筹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废处置单位帮扶指导。
通知要求,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在2019年该项主题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拓展深化帮扶工作成效。对于未纳入2019年帮扶范围的重点企业,要结合本地实际,有序纳入帮扶范围,逐一明确帮扶责任人,逐环节查找环境隐患,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建立帮扶台账,持续跟踪问效;对于已纳入2019年帮扶范围的,要对标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再进行一次全面体检,查漏补缺,针对体检发现的问题制定帮扶措施,完善帮扶台账,督促企业落实到位。
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帮扶指导。紧盯区域内实施超低排放改造的项目,特别是水泥、平板玻璃企业和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督促企业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推动生产绿色化、清洁化;对已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焦化、火电等行业,保证治污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消除安全生产和污染防治隐患,全面推进无组织排放管控和大宗货物清洁运输。对挥发性有机物储存、转移、输送以及分离、精制、化学反应等各环节进行重点帮扶检查,严控无组织排放,实现全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强化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运行。